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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普法故事之小麦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故事(一)
已被浏览996次 更新时间: 2021/07/13
关键词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对公民生活极为重要。政府信息的公开具有保障百姓知情权、限制行政权力滥用等功能。向政府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然而,很对公民不知晓不掌握信息公开申请的相关知识,以致最终难以或不能得到申请时想要获取的信息。下面我们通过大学生小麦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故事,帮助大家解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遇到的各种问题。


小麦是一名行政法专业的大学生,对行政法中政府信息公开这部分知识很感兴趣。听村里人说,小麦所居住的村庄“丰收村”正被纳入征收范围,面临征收。但村民一直没见到过任何关于征收的书面文件。为了了解更多的征收相关信息,他开始了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趟旅程中的种种新奇探索。读者将要看到的,就是小麦这趟信息公开旅程中所发生的种种故事。


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如何描述?

上文说到,小麦家所在村庄正面临征收,于是,小麦决定尝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小麦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版块下载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仔细阅读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找到了向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好表格之后,按照邮寄指南上提供的地址进行了邮寄。

邮寄之后,小麦一直关注着物流信息,两天后,小麦看到了区政府的签收记录。小麦心想,现在就等着区政府的信息公开答复就好了。

没过几天,区政府向小麦邮寄了一份文件,小麦以为是政府答复,欣喜地打开之后才发现,收到的只是一份补正说明。这是怎么回事呢?

信息公开1.jpg

原来,小麦当时申请信息公开填写表格时,将申请内容描述为:丰收村征收项目的所有信息。也就是小麦申请公开关于丰收村征收项目的所有信息。

对此,区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第三十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小麦对申请内容进行更改、补充。


尽管小麦是个大学生,可以看明白补正通知,但为谨慎起见,小麦还是给区政府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打了个电话,咨询具体补正。工作人员很有耐心,对小麦解释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申请人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所作的内容描述,应是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尽量特定化、具体化,以便使行政机关能够寻找、确定并提供给申请人希望获得的政府信息。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描述过于笼统,必然会增加政府机关检索的工作量,降低政府机关的正常运作。另外,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小麦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虽然经历了一次波折,但是从今以后,小麦知道了一事一申请,还懂得了,对于申请内容要特定、具体,要有特征性描述,方便行政机关寻找、确定申请人所希望得到的政府信息。

好啦,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通过小麦的经历,下次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知道如何去描述所要申请的内容了吗?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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