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很多地方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大多数都是因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而造成的。那么,关于宅基地继承方面,您了解多少呢?
继承而来的宅基地,在土地征收的时候,可以获得补偿吗?
一、宅基地归谁所有?
很多农村朋友认为,宅基地归自己所有,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集体所有。
因此,宅基地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集体所有。
二、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继承宅基地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由于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不是个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话,房屋作为已故人的私有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
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被继承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理应随着房屋的继承被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换句话来说,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宅基地就不能被继承,只能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谁可以继承?
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
第一、外嫁女可否继承?
无论女儿是否外嫁,都是父母的女儿,理应具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女儿已经取得嫁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则是不能继承父母本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
第二、城镇子女能否继承?
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就已经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虽可以继承房屋,但是不允许其翻建,且不动产登记证上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第三、养子女是否可以继承?
已经办理收养手续的,按照婚生子女的情形属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不属于法定继承,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不同意,则可能无法继承。但如果被收养人承担了对老人的大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责任,在分配遗产的时候,要着重考虑。
四、遇到征收怎么办?
很多人问,我自己有一块宅基地,我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块宅基地,在遇到土地征收的时候,可不可以获得双倍的补偿呢?
在征收的过程中,遵循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只能针对一户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而另一块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往往获得的只有重置成本价,而丧失的安置的资格。所以,在遇到一户多宅的情况,只要是合法的,另一块地基也是可以拿到相关的补偿的,只不过不能获得人员安置的资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