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中,强拆是被征收人最为担心的一件事。强拆顾名思义,就是强行拆除,征收部门在面对一些所谓“钉子户”的时候,为推进征收进程,经常以强拆作为手段来向被征收人施加压力。
很多被征收人因担心强拆后无法获得合理补偿,而不得已接受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即使补偿并不合理,也会因畏惧“强拆”带来的风险而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但其实法律对“强拆”程序是有严格限制的,今天就为大家分析一下合法的强拆应该怎么做。
第一,如果因补偿无法达成一致,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结果、当地补偿政策以及其他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协议等内容及时对该被征收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在补偿安置决定中给出救济方式和时间的提示。
第二,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后,如果对安置补偿决定不服,需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此需要提醒被征收人,并不是任何时候提起诉讼都可以,行政诉讼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安置补偿决定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被征收人拒不交房,征收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案涉房屋。而如果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对安置补偿决定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诉讼,那征收部门则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房屋。
所以被征收人在收到安置补偿决定后,若对该决定不服,应积极采用法律手段维权,而不是等待时间流逝,错失有利的维权时机。
第三,对被征收人下达安置补偿决定应保障其享有房屋置换或货币补偿的选择权。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但现实中,多数遭遇强拆的被征收人遇到的是征收方无任何通知或文件,突然实施强拆行为,使得很多人在强拆行为发生时无任何准备,只能眼看着自己的建筑被拆而不知道能做什么。
盛廷律师给有可能会遭遇强拆的被征收人如下建议:
首先,不要与强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保护自身安全是第一位的,可以询问强拆人员是哪个单位或哪个公司的人员,是否有合法的强拆文件,并做好录音或录像,以备将来维权时作为证据。
其次,强拆过程中可以进行录像,越完整越好,越清晰越好,这可以很直观地证明强拆这一事实的存在。
再次,可以在强拆发生时报警,并留存报警录音,看能否通过警方得到关于实施强拆主体的信息,以便将来维权时确定被告身份。
最后,需要大家一定注意的是,强拆的起诉期限是固定的,并不是无论过多少年都可以起诉,很多维权者因起诉强拆时间已过而错失起诉机会,是很大的遗憾。
强拆是征收方在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法律在赋予征收方使用行政权力实施征收拆迁的同时,亦对其权力进行了约束。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房屋不被非法强拆,法律还赋予被征收人依法维权的权利。如果被征收人正在或已经遭遇强拆,切记不要慌乱或“躺平”,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