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很多房屋都没有登记,也就是所谓的无证房。无证房在征收时安置补偿标准和有证房相比往往会大打折扣,甚至征收方还会以无证就是违法建筑为由,只给一二百的违建补偿款,连重置成新价都不够。
那么,在拆迁的时候无证房能不能按照有证房屋进行补偿,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
实际上,将无证房屋一概认定成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明显不合理。未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称老百姓的无证房屋是违法建筑。一些因为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行政机关在没有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为违法建筑的情形下,不应认定为违法建筑,不能以此为借口逼迫村民签订补偿协议。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一、 被征收的无证房是唯一住宅
大家都知道,房屋是百姓生产生活的重要资产。仅仅因为没有登记而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给予相应的材料费作为补偿极不合理。这让老百姓再建房根本没有可能,更别说拿这点钱出去买房了。《土地管理法》中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规定便成了一纸空文。
二、祖上继承、流传下来的住宅
在过去,很多村民一家几口都居住在同一个地方、同一处房屋,时间久了房屋也成了祖宅。这种房屋由于建造时间较早,没有办理过相应的建房手续,也就不具备登记办证的资格。但只要是祖上流传下来的,即使没有完备的证件,也是能够拿到全额补偿的。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继承得到的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但想拿到全额补偿的话,就应该准备好有关证件或者证明的材料,提交此房屋是因继承而来的证据。
三、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造的房子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在这之前,关于建房规划只在城市房屋有《城市规划条例》约束,但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于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比如宅基地、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法律没有相关的禁止规定。法不溯及既往。所以用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来约束我们2008年之前的建房行为也是不合理的。但这样的无证房屋,也要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可以。
四、农村规划区内建造的房屋
以前行政部门对农村建房的要求还不是十分严格,那时候办理建房手续也相对简单宽松,对房屋登记、土地确权等方面都没有严格的规定,村民也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这也就造成农村出现了许多无证房,但只要是依法建造,获得村委会、乡镇政府批准、同意,即使没有登记,没有产权证明,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补偿。
虽然我们讲无证房有上述几种情况可以按照有证房获得合理的补偿,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终究跟有证房是不一样的,其产权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如果您的房屋是无证房,在符合登记、办理产权证的条件的情况下,能够补办房产证的话,还是要及时的补办。这样有法律的保护才能做到真正的放心,给自己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