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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讲:村委会截留补偿款合法吗?截留的钱都去哪儿了?
已被浏览99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4/10/28
关键词 征收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农民来说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农村征地的补偿款也关村民的切身利益。然而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特殊性质,农村土地征收后补偿款的归属和管理也有一定特殊性。


农村征收补偿款的哪些部分归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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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几种类型。如果被征收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荒山、荒地,这类不涉及村民合法使用的土地,其征收补偿费用全部归集体所有。


如果是村民或者是其他人对荒山荒地进行开发后被征收的土地,或者是耕地、宅基地这类涉及到村民合法使用的土地,就只有土地补偿费部分归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部分归土地开垦者或者是实际使用人所有。

 

村委会截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合法呢?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村委会是农村集体自治组织,因此,对于征收补偿款中归集体所有的部分,村委会也有权截留并进行经营和管理,具体来说,截留的比例一般为20%-30%。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市政府制定,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然而,村委会截留补偿款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占有使用补偿款,法律对此有着严格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中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农村征收补偿包括许多方面,其中一些部分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法律赋予了村委会对于村集体事项的经营、管理权,因此村委会有权对补偿款中归属于农村集体的部分进行截留。但同时,村委会截留补偿款受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村委会不能滥用权利、随意使用截留的补偿款,而应当按照村民会议的决定合理合法的管理补偿款。

 

如果村民发现村委会滥用补偿款,对村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应当如何维权?

 

村民可以通过公开平台查找所有与本村征收补偿款有关的公示文件和资料,包括征地公告、补偿方案等,同时收集好村民会议形成的对于补偿款使用的相关决定,具体的补偿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等,最后,还要保存好村委会滥用补偿款的有关证据。并且可以根据证据材料,依法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举报,必要时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以及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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