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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 | 房屋征收补偿协商不成,街道办竟擅自强拆村民房屋?盛廷律师协助委托人拿到违法判决
承办律师: 曹广 代金鹏 已被浏览341次更新时间:2023-10-11
关键词 强制拆除

【案情简介】

 

刘先生是山东聊城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


2022年9月,聊城市人民政府做出预征收公告,刘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同月,聊城市人民政府又做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鉴于补偿标准较低,刘先生一直未与征收部门达成共识。


2022年10月,在未经刘先生同意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对刘先生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摄图网_501646211_banner_旧房拆迁(企业商用).jpg


对此,刘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信息】

 

案号:(2023)鲁1502行初319号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违法案

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原告:刘先生

被告:聊城某区某街道办事处

诉求:依法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代理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曹广律师  代金鹏律师

 联系方式配图.jpg

 

【法院观点】

 

本案中,原告诉称被告强制拆除了其案涉房屋,被告亦认可实施了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因被告拆除案涉房屋前未征得原告同意,故应认定被告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被告提交的征收公告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仅能证明聊城某区管理委员会对原告所在吴庄村的房屋实施了征收,聊城市人民政府对包括案涉房屋使用的土地在内的宗地进行征收,但不足以证明被告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履行了法定程序。因被诉强制拆除行为是事实行为,故依法应当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案涉房屋的行为违法。

 

【胜诉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聊城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判决书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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