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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需要有创新思维和工匠精神|盛在分享
已被浏览1198次 更新时间: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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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8日下午,有幸参加了刘春龙律师的讲座,感触颇深,我分享下我的一些体悟。


听过刘律师讲座两次了,每次刘律师都会谈到读书的重要性。在知识爆炸的时代,人工智能技术在不断发展,有很多简单和可重复性的工作人工智能运用算法就可以实现,也有很多律所和律师早已经开展了智能化发展,云签约、类案检索、甚至可以根据大数据对案件进行预判。在“互联网+法律”的大环境下,律所规模的扩张和模式的创新或许从案源市场层面可能形成垄断,办案也会更加高度信息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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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读书有必要吗?我个人认为还是非常有必要。首先,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云计算,是建立在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的分类、汇总、提取和归纳都需要提前编程,这个编程指令是固化的,提取的信息也是有限的,也可能是失真的,对法律如此严谨工作而言,仅靠科技是无法做到完美的。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自己的思维逻辑和思考深度,而这些就得在很大程度上靠读书获取,书中有前人的经验和智慧,也有失败的教训,读一本别人写的书,就是在和这个作者进行思想交流,也是在阅读他的人生,当然,这里面更有很多知识型的东西。记得苗律师也说过,人不能懒,要多看书,思想要不断精进才可以。读书对一个人成长很重要,这是我听刘律师讲座的第一点感悟。


律师工作需要有创新思维、工匠精神。其实创新思维和工匠精神并不矛盾。一个案件的大量材料摆到案头,需要从哪里着手?面临哪些问题?有多少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中间有多少已知和未知?甚至自己有多少知识的盲区?这些都需要清楚。刘律师在讲座中,精彩论述了一个案件的复盘,从一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目标,通过反向推理等创新方法,找到了被告从职权、依据、程序等方面违法点,并且通过严谨的诉状和代理意见引导法官跟着律师的指挥棒走,从某种意义上是提前给法官归纳了争议焦点,也引领了庭审走向。当然在创新思维模式时,也要拥有工匠精神。习总书记也说过,美好生活不是空想出来的,是实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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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的工作中听说,中科院核物理研究的工作人员为了验证一个苏联专家留下的核弹数据,几百人用算盘、卡尺等原始计算工具将这个数据计算了九遍,草稿纸可以铺满罗布泊。这可能有点夸张,但堆满几个仓库是没问题的。同样,我们提交到法院的每一份材料,都是自己的脸面,真正要法官甚至对方律师对我们另眼相看,就得需要我们拥有卓越的工匠精神。各种材料如诉状、代理词是否论述清晰、论据充分,逻辑丝丝入扣,代理意见是否主次分明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官对我们甚至我们当事人的看法。当然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需要深厚的积累,这不是一日之功,需要我们不断努力。


以上是我的部分感受,还有很多因为篇幅和时间所限,不能展开。我们初入律界的小伙伴,需要更多像刘律师这样的前辈给我们多多指导,希望各位律师前辈百忙之中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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