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为了加快实施进度,有些部门会想方设法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所以违法强拆时有发生。
违法强拆后,被拆迁人的损失不仅有房子本身,还包括被拆迁人房屋内的众多物品。如何认定被拆迁人在被强拆后遭受的财产损失,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切身利益。如果房屋已经被违法强拆了,该如何确定赔偿数额呢?
别担心,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即使房屋被强拆了,也有办法挽回损失。
2022年5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按照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一、被强拆后的物品损失如何确定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曾讨论通过并发布的指导案例91号:《沙某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该案陈述了原告沙某,在房屋被强制拆除后进行的行政赔偿案件中提供了初步证据,因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造成物品损毁,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金额进行举证,行政机关在拆除时亦因未对屋内物品依法进行清点、登记、公证等措施,也无法对损毁对物品价值进行举证。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支持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且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
二、被强拆后的房屋价值如何确定
虽然房屋被强拆了,但并不意味着原告的损失没有办法证明,可以通知征收中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按照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原则,确定赔偿金额。
如果对征收人作出的补偿方案不满意而被强拆的,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在行政赔偿中,赔偿义务人应当尊重赔偿请求人的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选择权,而后依法选定评估机构,公平确定涉案房屋价格。
虽然房屋已被违法拆除,关键的现场勘查环节,已经无法落实,但房地产评估公司同样可以查明的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原始资料,比如照片、视频、证件等,也可以采取走访的形式,了解周边类似房地产的价格,已经周围群众对案涉房屋状况的描述,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经过综合分析,本着存疑且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确定相关的数据,出具评估报告。通常来说,房地产机构的估值都是十分专业的,所以当事人无需担心。在评估结果出来之后,当事人也有申辩的权利。
所以,即使被征收人的房屋已经因强拆而灭失,且行政机关无法对该房屋的价值进行举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选取与被强拆房屋相邻,房屋结构、所在区域基本相同的其他被征收人的房屋作为参考,结合其他被征收人所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以及房屋面积的认定、房屋之间的差异等因素,综合确定被征收人房屋的赔偿依据、标准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