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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深度聊第三期 | 养殖场拆迁相关问题
已被浏览57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3/03/12
关键词 养殖场拆迁

环保不达标、用地不合法、养殖场没备案……这些曾经可能都会对养殖户产生巨大威胁的问题,在新修订的《畜牧法》出台之后,将会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3月1日正式实施的《畜牧法》在养殖场审批、帮扶和清退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养殖户来说,是重大的利好消息。

 

《畜牧法》的出台会对养殖户产生哪些影响?什么样的土地能用于建设养殖场?建设养殖场需不需要进行审批?这一些列问题,都事关养殖户的切身利益。

 

本期企业拆迁深度聊中,毕文强律师和翟根才律师将会通过对《畜牧法》的解读,并引入真实承办案例,来和大家共同探讨养殖场拆迁中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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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场用地的性质是什么?

 

新修改的畜牧法在第三十七条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合理需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畜禽养殖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不再从事养殖活动,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用地使用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养殖场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得以没有这两个手续,胡拆乱拆养殖场

 

翟根才律师认为,在法律中明确将养殖用地按照农用地来管理,对于养殖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案例】2004年,刘先生与村经联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刘先生陆续在承包地上建设了奶牛养殖场。202010月,镇政府向刘先生作出限拆决定,认定奶牛养殖场“未经规自审批许可,属于违法建设”并强行拆除了刘先生养殖场。刘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定被诉限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应予撤销。

 

二、承包地建设养殖场,被认定违建怎么办?

 

这是翟根才律师承办的一个真实案例,案件的背景是大棚房治理。根据翟律师多年承办经验来看,很多大棚房治理类的案件,往往会依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养殖场的生产用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将其认定成违建,进行拆除。

 

刘先生的这个案件也不例外,据翟律师说,养殖场强拆之后,不仅没有谈到赔偿问题,甚至连地上的建筑垃圾都要刘先生自己清理,否则,还要刘先生自行掏腰包支付建筑垃圾清理费。

 

在这种局面下,翟律师在庭审中通过两个关键点的据理力争,使得案件最终逆风翻盘,成功撤销了《限期拆除决定书》。

  

三、设施农用地需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所以,在规模化养殖中,涉案养殖场的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为设施农用地,不必转为建设用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必须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在卫片执法中,对占用一般耕地但未履行备案手续的设施农业项目,也只是要求“督促备案”即可。


2021年出台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有了新的要求: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所以,我们总结下,在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中,备案由乡政府镇负责,上图入库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只是备案了但没有上图入库,在管理中是不予认可的。 

 

四、养殖场没有备案手续如何查处?

 

考虑到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的性质属于农用地,目的是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不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同时,设施农用地使用中需要办理的是“备案手续”而非“审批手续”,因此在日常执法和卫片执法检查中,对于“农村道路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不宜按照一般建设用地处理,会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对确实属于设施农业项目,但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拒不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其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等改变农用地性质的部分,应当属于违法建设用地,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二)已经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的,但其中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超过规定比例和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属于违法建设用地,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违法用地依法查处。


(三)已经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的,但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中涉及的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其他的像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庄园、酒庄、农家乐等,以及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厂、展销厅等永久性建筑的,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属于违法建设用地,应当依法查处。


(四)以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为名擅自改变用途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的,属于违法建设用地,应当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按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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