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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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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讲: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是不是只能等待被强拆了?
已被浏览31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4/06/24

在整治违法建筑过程中,限期拆除决定书》是十分常见的一类文件。而从字面意义上来看,“决定”二字,似乎代表着限期拆除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那么实际是怎么样的呢?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是不是只能等待被强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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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自身所有的建筑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属于违建治理的范围。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出于降低成本,加快速度等原因,也常出现将被征收者房屋认定为违建的行为,而这一行为极大地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需要确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有效性。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不是随意、随时都可以制定和发出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法定流程来进行。


从主体来看,根据建筑所在地为城市或是乡村的区别,主要有两个可以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的主体。建筑在城市则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筑在乡村则为乡、镇人民政府。


从程序上来看,如果要对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根据法律规定要经过公告、通知,然后才是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如果确认建筑属于违建,收到的限期拆除决定书也是有效的,那么此时是否意味着只能等待被强拆了?


答案是否定的。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不意味着事情已经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当事人也不是只能够被动等待。如果当事人对收到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具体内容有异议或是不服,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


一是自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发出该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政府申请复议。二是自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发出该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建筑会被强拆?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因此,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当事人并不是只能等待建筑被强拆,而是有权通过各种方式维权。而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维权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


因此,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一定要多关注,不要忽视放任,这会导致合法维权的机会丧失。必要时还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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