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学生返乡创业,果园却被强拆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果园经营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生产经营活动,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也有越来越多的从业者进入这一行业。然而果园经营需要投入大量时间资金进行建设,对于从业者来说往往也是一笔巨大投入,极高的成本风险使得果园经营利益相关的事件受到广大果园经营者的关注。
新闻中果园遇到征收就是在果园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之一,那么在果园遇到征收时,果园经营者应当受到哪些补偿,有哪些合法权益呢?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从原则上来说,果园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发展,但这并不代表着牺牲果园经营者的利益,我们需要明确,果园遇到征收时,理应给予果园经营者公平、合理的补偿。
那么具体来说,果园征收可以获得的补偿有哪些呢?
一、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果园的性质特点。
一方面是果园使用土地的土地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果园使用的土地在用地性质上属于耕地,具体来说是耕地中的农用地。
另一方面是果园的具体经营内容,果园主要用于生产果树、果实等农业生产,在果园经营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果树进行培育种植以及过程中的养护,生产果实进行加工销售。
二、其次,是需要明确果园征收补偿的具体涉及哪些方面。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综上所知,果园在遇到征收时,能够获得的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社会保障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四十八条的主要规定的是征收补偿的具体金额。果园的土地属于农用地,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补偿。另外,果园与一般农业地相比,在生产经营中投入的资金、果实收获时能够获得的经济价值等方面都有一些不同,因此还应该具体参考果园的这些情况。需要征收方综合考虑,给予更加合理的补偿。
三、最后还需要清楚果园的获得方式。
普遍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承包村集体的果园,一种是租赁的果园。果园的获得方式不同,具体约定不同,果园经营者能够获得的征收补偿权益情况也或许不同。为了降低风险明确权益归属,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就将遇到征收等情况时,如何分配利益写进合同方案当中。
果园经营过程中,的确可能遇到征收情况,并且果园的征收补偿也是一件相对复杂、需要综合考虑的事情。对此果园经营者也可以在平时多关注这些方面的信息,了解征收时的各种补偿内容,这样在真正遇到征收时,就能够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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