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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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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律师代理的“黄某某等七户诉上饶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一案胜诉
承办律师: 已被浏览1763次更新时间: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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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1,由盛廷律师事务所孟律师、王律师代理的“黄某某、王某某、陈某某等七户诉上饶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饶府复不字[2013]27号《不予受理决定书》”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因黄某某等七户均已拿到满意的房屋征收补偿而提出撤诉申请,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饶中行初字第1号、第2号、第3号等七个《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黄某某等七人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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