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盛廷公告
NOTICE
盛廷公告
NOTICE
盛廷毕文强律师代理的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决定被依法撤销
承办律师: 毕文强 已被浏览1833次更新时间:2018-09-16
关键词 行政赔偿

2014年1月15日,由本所毕文强律师、汪律师代理的李某诉“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经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3)夏行初第61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夏津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夏行赔字(2013)第2号行政赔偿决定书,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评论盛廷毕文强律师代理的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决定被依法撤销
最新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