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盛廷律所 > 经典案例 > 最高法指导
行政机关应对其组建机构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已被浏览2623次 作者:顾建愉 更新时间: 2018/11/09
关键词 行政协议

案例前言


近一二十年,由于城镇化大规模推进,我国进入了征地拆迁高峰期,也进入了各种矛盾的爆发期。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利益对决、博弈中,法的启蒙,如春风细雨,播撒在每一个维权者的心中。法的力量,如利刃出鞘,捍卫着大多数维权者的利益。


盛廷,就在这个风雨兼程的时代,四处征战,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历经十年,盛廷律所这艘航母军团,依然时刻护航。十年,作为征地拆迁行业内的黄埔军校,我们不吝于培养精英,积累了深厚经验,研究了大量案例。希望能给最需要的人,带来庇护。也希望,能与各界大拿进行诚恳、广泛的经验交流。


为此,我们隆重推出了盛廷律所的研究成果系列。今天分享的是盛廷智库精选案例之一百八十九,以下进入正文部分。


法槌.jpg


189行政机关应对其组建机构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对其组建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但是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标签:行政协议|临时机构|法律责任


案情简介:为了推动邵阳市体育新城建设,2013年2月,大祥区政府成立体育中心指挥部。同5月,市人民政府发出了邵预征字[2013]第11号公告,对预征地的范围,征地补偿标准等事项予以公告。2014年6月,体育中心指挥部发出了《通告》,对征收启动时间及相关事项予以通告。何某系何某、朱某之子与体育中心指挥部签订了《协议书》,何某、朱某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协议书》不服,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一审法院以体育中心指挥部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驳回何某、朱某请求确认协议无效的起诉,二人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体育中心指挥部系大祥区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前述规定,上诉人起诉大祥区政府即可。


实务要点: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案例索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何国祥、朱兰英与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邵阳市大祥区邵阳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援建指挥部行政征收”一案,见《何国祥、朱兰英与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邵阳市大祥区邵阳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援建指挥部行政征收二审行政裁定书》(审判长蒋敏、审判员易上、代理审判员李晗希),载《中国裁判文书网》(20171130)


评论行政机关应对其组建机构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最新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