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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中央及各省市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解读之降本减负
已被浏览269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02/23
关键词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为防控疫情全国各地实行了最全面、最严格的居家隔离防控措施,村民封村、道路封锁、商店关停,春节假期期间市场消费被全面抑制,中小企业不可避免地遭遇沉重的打击。


本文收集整理了全国上至中央下至各省市为应对疫情扶持中小企业出台的政策,这些政策大体上分为五类。本文先分析政策分类之一的降本减负,并对每一个具体的政策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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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免税费

(1)广东省税务局制定了“税务十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2)重庆市、深圳市政府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海南省中小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3)佛山市政府、苏州市政府对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


(4)南通市政府、无锡市人民政府、南宁市、湖北省、重庆市、上海市、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泉州市、内蒙古自治区、沈抚新区、辽宁省、鞍山市、大连、海南省、浙江省及嘉兴市、湖州市河南省周口市、四川省对因疫情原因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办理困难减免。


(5)上海市、辽宁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6)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西安市、四川省则是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7)黑龙江省、海南省为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中小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和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8)四川省提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已缴纳2020年度车船税的,在下一年度应缴车船税中抵减。


政策解读

大部分省市都对减免税费进行了规定,广东省税务局制定了“税务十条”以及佛山市、苏州市对减免税收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重庆市、深圳市规定可以减免住房公积金,大部分城市规定可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主要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减税政策;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安市等少部分省市则针对个体工商户规定了定额税款的减免。


二、延期申报、缴纳税款


(1)税务总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


(2)横琴新区管委会、佛山市政府、苏州市政府、南通市政府、无锡市政府、深圳市、南宁市、长春新区、湖北省、重庆市、上海市、西安市、江西省、黑龙江省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沈抚新区、大连市、鞍山市、浙江省及嘉兴市、湖州市、河南省周口市、四川省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延期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


政策解读

税务总局出台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延期申报税款,“疫情期间缴纳税费有困难可以延缓缴纳”这一政策基本为所有出台政策的省市所采纳。


三、房租减免或补贴

(1)横琴新区管委会、河南省周口市、海南省对承租区属于国有资产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的租金全免。


(2)佛山市政府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两个月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3)苏州市政府、江西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晋江市、泉州市、辽宁省、浙江省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4)南通市人民政府对减免租金的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企业,按照其减免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5)无锡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四川省及遂宁市规定国有企业所有的商铺、厂房、写字楼业主,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根据实际情况,免收1-3个月租金。


(6)深圳市政府减免物业租金,对租用国有企业持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对非国有企业或家庭,免除2个月租金。


(7)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对于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鼓励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


(8)西安市对租用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暂定从2月份开始免收3个月房租。对承租非国有企业或家庭或个人,暂定免除3个月房租。积极鼓励非国有企业业主,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南宁市对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期限内的房租免收及房租减半。对租用非国有资产经营的标准厂房的中小工业企业,给予租金全额补助及减半补助。


(10)长春新区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根据减免额给予一定额度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房屋租金3个月全额补贴。


(11)湖北省提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给予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


(12)宁夏回族自治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份租金减50%,2—3月份租金全免,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13)大连市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2月份房租,减半收取3、4月份房租。


(14)鞍山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原承租合同期满,租期顺延2个月(免收2个月房租)。


政策解读

受疫情的影响为了防止人群聚集,很多工厂复工延迟甚至无法开工,商业街全部关停,房租作为中小企业的刚性成本支出成为了压垮企业的重负之一。在减免房租的大背景下,每个省市根据自身受到疫情影响的程度房租减免的幅度都不尽相同。


湖北省作为疫情的重灾区和疫情的中心区减免房租的力度最大;大多数省市房租减免的对象首先针对的是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其次对租用非国有资产经营的用房的中小工业企业,政府鼓励双方积极的协商,并对给予房租减免的租赁企业适当的补贴。减免幅度大部分是减免1-3个月的租金。


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经营成本

(1)佛山市政府支持物流企业配送防控防疫物资。


(2)长春新区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区内商贸流通企业、进出口企业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度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3)上海市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与疫情相关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工信部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5)无锡市人民政府规定降低企业水电气等要素成本。湖北省规定2020年上半年对工业用水、用气价格打九折,重庆市将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在2、3月份的用电用气价格打九折。浙江省规定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6)四川省规定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政府给予电费补贴。


(7)深圳市政府返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大连市减半征收各类企业2、3、4月份污水处理费。


(8)西安市、福建省晋江市、泉州市、辽宁省、鞍山市、海南省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


政策解读

只有部分省市对防疫防控的物流费用补助进行了规定。大部分省市都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或用气采取了一定的折扣,部分省份减免范围既包括了用电、用水还包括了用气,另外一部分省市只包括用水或者用电。


撰稿:海淀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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