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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改进行时:业主如何自主申请老旧小区改造?
已被浏览846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07/31
关键词

前言

“房住不炒”自2016年被提出来,一直是房地产行业的主旋律,今年的两会报告再次坚定“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字当头,同时扩大有效投资,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


随着政策的实施落地,大量房企进场掘金,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进入这一长期来看利润回报可观的战场,对房企战略储备而言,是为下一个时代做准备。下一个房地产规模增长时代或许属于“旧改”。


“旧改”如火如荼,住在老旧小区的业主作为一方主角,如何赶上这趟时代列车,我们先来看看如何“买票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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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如何自主申请老旧小区改造?


  1. 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向辖区街道办(社区)提交申请;由街道办(社区)向住建和规划部门提交小区改造建设资料;


  2. 住建和规划部门审核,符合要求后,由街道办(社区)开展入户调查征求意见汇总,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开展项目的前期策划包装等各项工作并上报住建部门;


  3. 由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共同向市级部门上报申请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改造计划及项目内容清单;


  4. 市级住建、财政和发改部门对申报的项目审核后,上报省级部门,由省级部门对市级上报的改造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集中评审,确定中央补助资金下达计划。


二、申请改造的前提条件有以下三方面的重点



(一)小区有要合法健全的业主委员会或自治领导小组;


(二)小区居民有强烈的改造意愿,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


(三)小区有自筹资金计划;


业主委员会

作为改造申报主体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保障“主人翁”地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组织。

 

对于一些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来说,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1、提出申请


由建设单位或5人以上业主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 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

  • 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

 

2、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3、筹备组起草相关文件并公示

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文件,收集整理由建设单位或物业单位报送街道办事处的业主资料,通过自荐或是推荐方式确立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并申请召开业主大会


筹备组将起草的相关文件及候选人名单送达街道办事处,并申请召开业主大会,同时做好会务筹备。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业委会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


小区自筹资金来源主要有

1.由居民根据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2.已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居民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3.小区公共停车、广告等公共收益,经居民同意,可安排用于改造;


4.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无论是否申请旧改,是否通过旧改改善了住宿条件和小区环境,由旧改引发的居民自治意识的提升,小区管理水平的加强,对居民和小区而言都是大有裨益的。


撰稿|苗盼盼

审稿|闫书语

编辑|马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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