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好多农民朋友打电话给我们,问符合了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就是不给批宅基地怎么办。
本文,我们看看宅基地的批准流程,看看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一、先来看,宅基地的权利法律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福利性的用益物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接下来,就来看看宅基地的批准流程,看看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1、宅基地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果你读到此处,发现自己是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恭喜你,接下来我们就步入查找出问题环节:
2、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第一步
已经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注 意
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第二步
村民小组接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在村民小组内做好公示工作。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村民小组再将相关材料交给村民委员会初步审查。
第三步
村民委员会审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征求了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
村委会审查并张榜15个工作日以上,在此期间本村村民未提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会被报送至乡镇政府。
没有村民小组的注 意
没有村民小组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再报送乡镇政府。
第四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察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第五步
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再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44条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六步
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七步
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可凭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三、不给批宅基地,手把手教你解决方法
原因一:
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同时本村也有空余宅基地可供申请,但村委会却不批准;
解决方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
可以和村委会先行协商,协商不成请求乡级、 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因二:
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本村没有空余宅基地可供申请,则无法申请到宅基地。
解决方法:过一段时间,有了可建房的土地再申请宅基地。
原因三:
申请的宅基地不符合村镇利用总体规划,若申请的宅基地在规划区域内,则不予审批。
解决方法:可申请其他位置的宅基地。
原因四:
如果之前有宅基地,但是旧的宅基地已经被你转让出去,或者是赠与了他人,则不能通过审批。
解决方案:慎重转让宅基地。
原因五:
申请的面积超过了标准。各地对宅基地建房的面积有规定,如果超过了规定面积,是无法得到批准的。
解决方案:将申请面积降到规定的限制面积之下再进行申请。
结 语
随着“一户一宅”政策和耕地保护制度的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逐渐收紧,但是国家也明确符合条件的农户应该得到宅基地保障。如果您遇到宅基地无法获得批准的情况,可以对照上述条件找到症结所在。
撰稿|卢春燕
审稿|钟常鸣
编辑|马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