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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常见误解:律师接受委托后要做的工作远比开庭多
已被浏览1239次 更新时间: 2021/08/06

随着目前我国城乡建设速度的逐渐加快,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的拆迁活动都愈加频繁。但是,由于大多数被征收人还是第一次经历征收拆迁,也是第一次请律师,对拆迁过程中律师的工作多少还存在着一些误解。今天盛廷律师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大家对于拆迁律师的常见误解。


1. 认为不走诉讼程序律师就没进行工作


实践中被征收人经常出现这样的想法:如果不打官司不开庭,我请律师是不是就白请了?我付出的律师费是不是就浪费了?在此盛廷律师郑重地跟大家说明,请律师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打官司这么简单。相反,能够不打官司就帮助被征收人拿到满意补偿的律师,才是切实做到了帮当事人省时间、省钱、省心力地解决了问题。事实上,从接到案件开始,律师的工作就一直在进行:及时发送律师函对当地政府及征收部门进行提示;申请信息公开调查取证,调查征收项目的详细情况及其合法性;在政府部门和被征收人之间协助沟通谈判;起诉前期准备起诉状和证据目录等等。


此外,很多被征收人也不难发现,自己在跟政府部门沟通的时候总是抓不住关键,在谈判中无法掌握主动权,这也是律师的工作内容之一。实践中也不乏接到律师函就主动联系律师进行沟通的政府部门,也有在接到律师函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被征收人与政府部门就在沟通中达成了协议的情况。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一个诉讼的完成需要半年左右,而一般来说从律师接手案件到被征收人拿到补偿至少需要2-3次诉讼。被征收人还要额外支出诉讼费、律师差旅费等,并需要消耗大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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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完全不需要觉得不打官司律师就白请了,实际上,律师在庭下的工作量远远大于开庭的几个小时。大家有疑虑时也可以及时和自己的承办律师进行沟通,律师也会在制定办案策略时尽量尊重您的想法。


2. 过分在意庭审结果,忽略实质进展


也有一些被征收人认为只有官司赢了案件才算有进展,这也是很常见的误解之一。事实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解决,往往不在于某一个诉讼的输赢。行政诉讼由于其特殊性质,不可避免地存在获取信息难的问题。所以有时,律师会通过提起一个诉讼的方式迫使政府提供某些材料,而这样的诉讼,它们的结果不是最重要的,拿到了需要的材料也是案件的重要进展


总之,通过诉讼手段提高了补偿标准、取得了需要的信息或是促进了进一步的谈判,都是案件重要的进展。不管诉讼胜诉与否,只要最终切实提高了安置补偿数额,诉讼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综上而言,律师和被征收人达成委托协议之后,律师和被征收人在本次征收中就完全是同一立场的,二者的任何工作都是为了让被征收人能够拿到满意的安置补偿。广大被征收人如果产生类似上述误解要及时和律师沟通,律师都会解答您的疑虑。被征收人和律师之间只有保持良好的信任关系,才能在后续的维权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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