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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同意低补偿,征收方凌晨四点来强拆!致使山东临沂老人受伤,多处骨折!
已被浏览70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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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凌晨4点,世界还未苏醒,黑夜仍在沉睡,罗家一双老人也正在梦乡里。然而,好梦却被一阵动静打断,老人起身,发现有很多人来到自家养殖场,惊慌失措的他赶紧叫醒自己的老伴,还没来得及询问这群人究竟要做什么,就有人直接闯进来,将两位老人强制拖出房门。

 

这次,他们是要来真的了......

 

1、响应号召发展养殖业,村民以地换地建设养殖场


时间回到1998 年,在全国鼓励发展乡镇企业的热潮下,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某镇人民政府及西南沟河村委会也大力鼓励村民发展养殖业、工商业,以增加收入、促进就业、发展经济。

 

村民罗先生积极响应各级号召,加入到了发展养殖业的行列中来,他以“每平方米缴纳4元税费,同时在自己的承包地中扣减相应面积”的方式,获得一块土地,在上面兴建养殖场开始养鸡。在获得养殖场用地的同时,罗先生也通过划拨形式获得临街商业用地,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门面用于商业经营。

 

2007年,因环保要求,某镇人民政府让罗先生关停养殖场,不支付任何补偿。既然不能养殖了,地也不能空置呀,而且一家子的生计问题也得考虑。为合理利用场地,罗先生就将该场地对外出租,拿租金补贴家用。

 

2、评估价值低未签协议,凌晨一百多人来强拆


2013年,村里开始搞拆迁,罗先生的养殖场和门面房都被划入征收范围,村里不让罗先生继续将场地外租,并给了一份评估表。由于迁方对养殖场和门面房的评估价值太低罗先生没有同意签订协议,拆迁方先将他家搁置了。

 

没想到,这一搁置就是9年。生活还是要照常进行,期间,罗先生在门面房所在地注册明苗水饺店,销售各种水饺,因物美价廉,备受大家喜欢。

 

今年4月,拆迁方又找到罗先生,表示作出让步,对罗先生的养殖场要增加补偿。然而。轻微上调依然没有达到罗先生对养殖场价值的预期,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当征收陷入僵局时,征收方往往就不会按部就班地走法律程序了。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镇政府就组织一百多个不明身份的人员,以拆违建的名义,在凌晨四点将罗先生的父母强制拖出,拆除了养殖场,养殖场内物品亦被大量损毁、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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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个人,用了半个小时,就将养殖场夷为平地。不到5点钟,天刚蒙蒙亮,罗先生赶到后及时报了警,并将父母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罗父面部有划伤、左侧第4根肋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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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母左手寰指中节指骨近端骨折,左侧第8前肋骨骨折。

 

突逢暴力强拆,两位老人受到的不仅仅是身体伤害。事发当天,罗母血压测量为180多,到目前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仍然在180上下,CT 诊断为脑梗,医生说随时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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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拆迁,到罗家这却变成了祸事。

 

3别再让强拆制造血泪,莫让悲剧多次重演

 

罗先生委托盛廷律师团队维护合法权益,此案交由付顺托和卢春燕二位律师承办

 

结合罗先生的实际情况,二位律师认为:罗先生的养殖场土地系从承包地中置换而来,耕地之上的养殖场不属于建设用地,亦无需办理所谓规划许可证。而且,自2010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也发布多个文件,再三强调养殖场等设施农用地的合法性。

 

当地镇政府走拆除违法建设的程序进行拆迁,其目的不言而喻,严重不当。强拆前并未下发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已违反法定程序,还将拆除时间选在凌晨4点多,严重违反了“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镇政府及个别不法人员在强拆过程中对老人造成的伤害已达到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标准。

 

罗先生的门面房不仅有土地使用权证,且持续经营20多年,还办有营业执照,土地亦是集体商业用地,此次拆迁方却以较低的重置成新残值的评估方法来评估,也很不合理。

 

律师介入后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当地不乏对养殖场进行较为合理补偿的例子。

 

依法拆迁无可厚非,民众怨愤的是强拆。强拆采取的手段是暴力,动力则是暴利。为了暴利一再滥施暴力,这是不少强拆血案频现的直接原因。我们要庆幸此次强拆没有造成罗先生家更严重的伤亡,那强拆人员要承担的责任远不止现在。别再让强拆制造血泪,莫让悲剧一次又一次地重演,莫等出现了悲剧之后才反思。

 

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不能只是一句空话。建设法治政府一切都必须按法律来,迷恋暴力,动武动粗,必然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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