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 房屋被强拆后将办事处告上法庭,法院一锤定音:办事处若不能证明自己合法,那强拆违法
一、案情简介
2024年5月,河南省某市一个街道办事处对侯先生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该房屋系侯先生合法拥有的宅基地上自建房,自2015年起,因整村征收项目被纳入征迁范围。然而,征收补偿标准过低、程序不透明,侯先生始终未与征收方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也未签署任何书面文件。
在未收到任何书面催告、未进行物品清点与搬离、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侯先生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强拆当日,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场监督,侯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视频及报警记录显示,整个拆除过程缺乏合法性与正当性。面对突如其来的强拆,侯先生选择依法维权,委托盛廷律师介入,将办事处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
二、庭审信息
案号:(2024)豫0192行初160号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案
审理法院:河南省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侯某
被告:郑州某办事处
诉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三、法院观点
被告办事处对2024年5月拆除案涉房屋行为当庭认可,但并未出示其实施的该强制行为的职权方面的依据以及程序方面的证据,故被告办事处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行为违法。
四、胜诉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被告某办事强制拆除原告侯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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