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胜诉案例 | 未到催告履行期限,街道办提前强拆“违建”房屋,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
一、案情简介
湖北居民刘女士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2023年8月5日,区某街道办对刘女士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位于该村的房屋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令其于2023年8月2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然而,街办未等到催告履行期届满,便于2023年8月18日对涉案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
刘女士对街办的强制拆除行为不予认可,认为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遂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本案交由曹广律师、史梦舟律师主要承办,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律师的协助下,刘女士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被告街办于2023年8月18日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庭审信息
案号:(2024)鄂0117行初20号
案由:房屋强拆纠纷
审理法院: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刘女士(居民)
被告:某街道办事处
被告出庭负责人:邱某(拆迁办主任)

三、法院观点
本案系确认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被告街办在未对涉案房屋进行充分调查认定的情况下,未履行法定告知程序即作出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在催告履行期限未满时,擅自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该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存在程序不当。因案涉房屋已拆除完毕,无法恢复原状,故依法确认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四、胜诉裁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8月18日实施的本案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街道办事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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