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关系着群众的核心财产权益,征收拆迁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儿,尤其补偿款上决定他们未来生活水平的问题。当“证书登记面积”与“实际补偿面积”出现分歧,承包方和发包方各执一词的时候,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就很容易被忽视。
安徽的周先生就因为与村委会就土地面积有争议,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经过安徽省司法厅的几次调解,周先生终于在委托盛廷律师四个多月后通过法律手段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补偿。为了表达对律师工作的认可,周先生亲赴律所,将锦旗送到了盛廷律师手中。

突如其来的
征地补偿通知
2025年3月,在北京工作的周先生收到了老家村委会的一则通知,村里让他回去领取征收补偿款,接到通知的周先生一头雾水,自家土地被征收了?征收的哪块地?征收了多少亩?这些一概不清楚。
当周先生带着确权证去领取补偿款的时候,村里却表示只能给他2.8亩的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白纸黑字写的是四亩地,怎么征收之后无端蒸发了1.2亩?周先生没有领取征收补偿款,他想和村委会积极协商,问清楚原因,但得到的答复依然是只认2.8亩土地。就在双方僵持之际,挖掘机将他的土地挖开,理智告诉他也不能去现场阻止挖掘机进场,但是他的补偿问题又没有得到解决,周先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情急之下,周先生想起他曾看过盛廷律所的普法短视频,感觉盛廷很靠谱,于是马上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
为了更详细地了解周先生的情况,律所指派刘洋律师和主任助理齐广孝前往安徽周先生家进行现场考察。令盛廷律师感到吃惊的是,周先生的遭遇除了“证载面积”与“补偿面积”不符之外,没有一个人见过征收相关的文件。想要解决补偿问题,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成了问题的关键。考虑到行政诉讼繁杂程序、自己与行政机关的力量对比悬殊等因素,周先生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代为处理他的征收补偿案件。签订委托协议后,本案交由项目团队的史梦舟律师和王宇律师(实习)主要承办。
程序博弈中
坚守权益底线
“你委托律师没有用,光收钱不干活,这么久了都不起诉。”征收方在得知委托人委托律师之后,常常用这句话来打压当事人的信心。实际上,要不要起诉,从哪个角度提起诉讼是盛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之后要考虑的第一件事。经过团队的研讨商议,律师决定通过“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的方式推动案件进展。
“没有见到征收公告,不代表就没有征收行为。”史梦舟律师提出将突破口放在“信息公开”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事人有权申请获取征地批复、补偿方案等关键文件。团队迅速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公开涉案土地的征收审批材料。
不久,一份7年前的《征地批复》出现在盛廷律师的办公桌上。“周先生的土地被纳入到‘批次征收’范围,更为关键的是,征地批复注明周先生的土地为‘基本农田’,省政府无权审批基本农田啊,这份批复有问题。”王宇很快将这个发现与团队进行同步。
团队经过研讨得出两个结论:首先,征地批复主体违法,其次,2025年征收土地却使用2018年的批复,不符合原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2年”的期限。

2025年5月,盛廷律师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简洁却清晰地指出“主体违法”与“批复超期”两大核心问题,同时还对征收方未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征收职责等问题提出质疑。
复议申请提交之后,盛廷律师根据承办思路,进一步夯实证据为后续的维权做准备。复议申请提交之后,漫长的等待让当事人的维权信念发生了动摇。“行政复议真的管用吗?省政府会因为我这一亩多地的问题理会我吗?”周先生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毕竟复议申请如石沉大海,几十天过去却没有见到一点动静。
“真如他们所说,民不与官斗吗?”
诚意为桥
实质性化解争议
8月19日,维权群里一条消息让周先生看到了的希望,“省司法厅联系我们要进行现场调查和调解。”当事人满怀期待的回老家进行调解。然而,由于土地已经被推平,周先生和村里都没有办法判断出之前土地的边界,而村里依旧坚持认定周先生的土地只有2.8亩,当律师提出村里可以出示承包合同的时候,村委会却拿不出来。第一次协调没有达成合意,双方不欢而散。

8月23日,周先生接到镇里工作人员的电话,说他们要来北京进行第二次协商。周先生与盛廷律师沟通之后,律师分析认为对方是真的有诚意解决问题,果然,对方就带着征收补偿协议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到了周先生在北京的住所。律师连夜对这两份文件进行审查,全程在线上陪同周先生进行谈判。终于就补偿面积的问题达成一致,周先生的诉求得到了支持。
“如果我在这两份协议上签了字,他们不给我打款怎么办?”周先生的一句话又揪起了双方的心。
同向发力
最终破解民生难题
经过律师和征收方的多次电话协商,对方听取了律师团队提出的风险防控的建议,甚至当场主动联系村委会财务,确认“能不能马上打款”以及明确“签字完成当场打款”。“事情都已经做成这样子了,如果我不签字,就太说不过去了。”周先生被对方的诚意打动,在两份协议上签上了自己名字。

很快周先生的银行账户收到了村委会的补偿款——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计算,足额支付给他4亩土地的补偿款;同时,律师团队的代理费以及律师去往当地的差旅费,也由相关部门承担。工作人员表示,“征收程序存在瑕疵是事实”行政部门要正视自身的问题,养成依法行政的习惯,培养依法行政的意识,把“正视问题,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才能算得上是有信仰、有担当的行政机关。
终于,双方在一片祥和的氛围下,完成了这场持续四个多月的行政争议,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周先生事后回顾说,委托律师之前是下了足够的决心的。“我以为维权会很艰难,尤其是不知道省政府会不会理会我这个小小诉求。律师的专业让我涨了见识,政府部门的诚意我也感受到了。现在心里是真的踏实。”这句话,既是对律师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行政机关化解争议诚意的认可。

我们不是要纠结“谁对谁错”,当事人的诉求就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律师不能一味的“挑诉找错”,而是通过专业能力为委托人搭建合法维权的平台,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虽然说起来很容易,这个过程中确实需要当事人的坚定信念和征收方愿意站在民生角度考虑,切实化解行政纠纷。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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