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百姓在发生了自己解决不了的难题时,喜欢去信访(上访),总觉得能遇到“青天大老爷”为自己主持“公道”,不花一分钱事情就解决了。
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信访到底管不管用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案例来看一下。
有效信访:走过其他正规程序之后的救济
某村民小组部分村民反映,该组3.62亩耕地自2001年被征收后,未支付被征地村民任何费用,也未对他们进行农转非安置。经查,当初征地时,用地单位已支付了全部费用,并办理了出让手续,但征地款被村里挪用修建办公楼。
后因村民上访,镇上多次想为被征地村民重新调整土地,但未果。在其后的诉讼中,法院驳回了村民们农转非的诉讼请求。国土资源局认为,当初征地时,该组人均耕地已不足0.4亩,不可将调整土地当成一种安置方式,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但镇村认为,即使法院判决有错,也应以判决为准。
调解过程中,村民不断越级上访。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国土资源局向省厅写了请示报告。经领导协调,镇政府对14个被征地村民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
分析:信访为什么起了作用?
一、案件事实清楚。
调查结果与事实相符,且村民被征地后确实没有得到安置,按照我们老百姓的说法就是“占理”。
二、走了其他正规的争议解决途径。
例如诉讼,诉讼之后还解决不了,信访起到了作用,最后成功解决。
过犹不及:不要把拆迁当成是一次天上掉馅饼的机会
案例一:有罪的人还敢上访,自投罗网!
徐某因其在永康市当地政府土地返还等事项上不合理的过高诉求未能得到满足,多次前往北京、江苏徐州等地进行上访,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公安机关对徐某的违法问题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其更多的违法事实,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019年4月,永康市公安局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依法对徐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移送审查起诉中。
案例二:激进方式害了别人更害了自己!
应某某、李某某夫妇为获取高额的不合理赔偿,多次在建筑工地以站在挖机前方或履带上、在建筑工地内搭建帐篷并在帐篷内值守等方式连续多次阻挠该工地施工方正常施工作业,致使施工方未能按进度完成工程。
2019年6月,永康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应某某、李某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窥见,他们的上访不仅无效,还把自己“送”了进去,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信访动机不纯。
以上两个案例中,当事人信访的原因都是想要获取不合理的高额补偿,但请记住贪心不足蛇吞象。
之前就有污点的人。
这种就是上访人本身就存在问题,经不起调查研究和事实检验,真乃“偷鸡不成蚀把米”。
方式激进。
上访也是需要时间调查研究认证的,不是递上“御状”就相信你的,如果真的这么容易,反而给了一些有不轨心思的人以可乘之机。如果这部分上访者没有耐心,采取过激方式引起关注,那结果可能会得不偿失。
信访有用吗?通过几个案例可以窥见一斑,征收拆迁遇到问题,不要只使用“上访”这一种方式,因为上访处理时间较长,不要盲目上访耽误了诉讼时间,失去了法律维权的机会。
撰稿|苗盼盼
审稿|付顺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