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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5日,由本所毕文强律师、汪律师代理的李某诉“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经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3)夏行初第61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夏津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夏行赔字(2013)第2号行政赔偿决定书,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01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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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沙某诉江苏泗洪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一案,经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作出(2013)宿中行初字第0003号《行政判决书》,确认泗洪县人民政府作出洪房征字[2012]3号房屋征收公告违法。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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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传学、杨律师代理的李xx诉“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违法”一案,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3)市中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该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违法。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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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潘金忠、赵传学代理的李某诉河北省巨鹿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违法一案,经河北省巨鹿县人民法院审理,采纳律师意见,巨鹿县公安局2013年4月16日作出的巨公(吕)决字(2013)第0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撤销。2018/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