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一部关乎中国6亿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正式施行。
这部酝酿十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仅让“村集体”这个模糊概念首次有了法律身份证,更将深刻改变无数村庄的命运。从东北黑土地上的万亩稻田,到江南水乡的民宿小院,乡村振兴的故事正在法治轨道上翻开新篇章。
一、村集体有了“身份证”
过去几十年,村集体像是个“隐形人”:管着全国价值6.5万亿的集体资产(2019年数据),却连开银行账户都困难。有村支书曾苦笑:“我们村租地的钱,只能存在村委会账户,想自己搞养殖,却没有资格上下游经营也开不了发票。”这种现象即将终结。新法给村集体颁发“特别法人”执照,既不同于普通公司,又能名正言顺参与市场活动。
这个“特别”之处在于:村集体可以办企业、签合同,但土地等核心资产永远属于集体,不能破产清算。就像给传统村落装上了市场经济的引擎,又系好了安全带。成都战旗村的故事就是最好证明——拿到法人资格后,他们把集体土地变成旅游公司,光是民宿收入就超过5000万,村民年分红翻了3倍都不止。
二、外嫁女也有“根据地”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这句老话曾让无数农村女性寒心。盛廷律所接触过无数因出嫁导致无法拿到补偿款的案例,如:河北案例:本村离异外嫁女却享受不到同等村民待遇?而类似纠纷每年增长,成为许多乡村矛盾的导火索。新法律用白纸黑字打破这种传统偏见,明确规定:外嫁女、上门女婿、退伍兵等六类人群,只要履行村民义务,就享有同等权益。
《集体经济组织法》更贴心的是设计了“双保险”:既承认户籍关系,也考虑实际贡献。在广东南海,一批又一批村民拿到股权证,参与到了集体分红当中。近些年,试点地区集体权益、行政诉讼纠纷案件持续下降,那些因婚姻、工作流动产生的“身份焦虑”正在消散。
三、沉睡资产变活钱
北京大兴区有片神奇的土地:同样的位置,国有土地拍出百万高价,集体土地却长期荒废。新法律打通了“同权不同价“的任督二脉,允许集体土地入市交易。某地块以参考国有用地的价格成交集体建设用地,村里一次性进账上亿元人民币,建起了物流园和幼儿园。预计全国推广后,将释放万亿级土地红利。
更创新的玩法在重庆上演。农民把土地经营权变成“数字凭证”,可以抵押贷款或入股企业。
土地的价值每个人都知道,但是土地的价值体现在农民手中只能以“耕种”这一种方式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之后,村民有望通过宅基地“入股”的方式参与投资发展,或者将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激活农村土地价值。帮助农民摆脱“抱着金饭碗要饭”这一现实问题。
这部法律最深远的影响,或许在于重塑城乡关系。当农民工带着股权证进城,当城里资本通过规范渠道下乡,延续数十年的城乡鸿沟正在被法治填平。
“集体有法人,村民变股东,土地能生钱,乡村振兴不是梦。”
来源:杜集区人民政府
从黄土地里长出的这部法律,正在书写中国三农故事的新剧本。当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中国乡村的影响远不止上述几点,以此为土壤,还会在中华大地的广袤农村长出新的枝桠,开出新的花朵,结出新的果实!当制度创新遇见乡村振兴,一幅充满希望的现代乡村图景,正在法治的阳光下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