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世纪80年代,林先生两兄弟分别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并获得宅基地,随后在宅基地上各自修建了房屋,并居住使用至今。然而,随着2023年地方政府城市更新项目的启动,他们的房屋被列入了征收范围。由于补偿标准过低,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
2024年5月,区人民政府对林先生两兄弟共计三百余平方米的房屋仅给予不足30万元的补偿,并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同日,政府还对他们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令人遗憾的是,房屋被拆后,补偿问题仍未解决,而他们的宅基地却迅速被用于某高端住宅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售价高达近三万元每平米。
在多方寻求救济无果后,林先生兄弟于2024年10月委托了盛廷律师团队介入此案。
盛廷律所接受委托后,本案交由赵琳律师和吴坤燊律师(实习)主要承办。经过深入研讨,律师团队迅速准备了起诉材料,并向委托人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涉及的两份补偿决定。
律师团队认为,这两份补偿决定不仅补偿标准过低,还存在严重的法律适用错误和事实认定错误。例如,补偿决定将两兄弟的房屋相互混淆,错误地认定了被征收人;同时,错误地适用了征收程序,将本应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错误地应用于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这有规避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之嫌。
2025年1月,一审开庭审理。盛廷律师团队的杨阳律师、吴坤燊律师(实习)作为代理人出庭,结合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前期调查取证的结果,针对案涉补偿决定在认定事实、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违法点逐一进行了说明。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出庭负责人及代理人面对审判长的疑问,均未作出正面回答,还多次表示需要庭后向相关负责人核实情况。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当庭明确了法院组织调解的意愿。林先生兄弟同意以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但被告却坚持认为两份补偿决定合法,不同意调解。
2025年2月,法院作出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撤销了两份补偿决定。然而,被告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在拒绝调解却拿到败诉判决后,被告又主动找到林先生兄弟进行协商,提出愿意协商解决问题。尽管被告出具的调解方案中补偿金额有了明显提升,但仍未达到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导致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局面,律师团队及时针对强制拆除行为提起了诉讼程序。目前,法院已经依法立案,并等待开庭审理。
案件启示
1. 明确地块性质与征收程序:被征收人需要明确自己的地块性质,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因为二者在遇到征收时,适用的法律存在明显区别。征收人作为行政机关,如果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收,往往有其不愿为人所知的“原因”。盛廷律师在办案中经常发现,地方政府有时会采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来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这并非是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往往是其有意为之,旨在规避集体土地征收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硬性要求。这种做法存在诸多不合法之处。
2. 及时提起法律程序保护权益:有句古老的法律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在本案中,如果林先生兄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法律程序,即使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书存在诸多违法之处,该补偿决定书依然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到那时,律师团队也将无力回天。因此,针对违法行政行为及时提起法律程序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此案亦为公民维权提供了鲜活范本:面对行政乱象,唯有以法律为盾、以程序为剑,方能突破重重阻碍,让公平正义照进现实。当个体权利意识与法治信仰同频共振,社会才能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让每一寸土地的征收都经得起法律审视,让每一份权益的保障都镌刻法治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