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村生活了近40年,有宅基地,有果园,怎么就不算村里人了?"
老李(化名)是广东惠州某村的村民。1989年,他从外地迁入现在居住的这个村,在此扎根,批了宅基地,与村里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一住就是近四十年。2024年,当地启动征收项目,老李一家本以为自己可以拿到合理的补偿,没想到等来的是一盆冷水。
"你们是外村人,房屋和果园可以补偿,宅基地权益补偿,没有。"
征收方态度明确:只认可老李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价值,补偿约200多万元;针对宅基地权益的补偿,因为不认可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一分不给。
老李想不通。四十年了,他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劳作、养育子女,宅基地和果园是他安身立命的根基。怎么一纸征收公告下来,自己就"不属于"这个村了?
"我就是本村人,我要讨个说法。"
带着这份执拗,老李找到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一、两道坎:镇政府不认可身份,村集体不认可"外来户"
接手案件后,承办律师凤长俊、龚河会并没有急于就补偿问题与征收方"硬碰硬",而是梳理了案件的关键逻辑:宅基地权益补偿的前提,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身份的认定,是这起案件的"牛鼻子"。
但事情远没有那么顺利。龚河会律师说,老李要过两道坎。
第一道坎,是镇政府。
作为征收的具体实施单位,镇政府起初并不认可老李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原因很简单,不认可身份,就无需支付宅基地权益补偿,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第二道坎,是村集体。
当镇政府开始松口、愿意协商后,村集体又成了新的阻力。村里面认为,老李是1989年才迁入的"外来户",不是"土生土长"的村民,始终不认可他的成员身份。
老李一家,四世同堂,却只有135平方米的宅基地。实际居住的只有两位老人,四五个子女只能在外租房。村里一句"你不是我们村的人",让这个大家庭在村里生活了近四十年,却始终没有真正扎下根。

二、律师破局:发函、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三步走
面对这两道坎,律师团队没有退缩,而是主动出击。
第一步:发函+信息公开,查明征收底细
律师团队首先向相关部门发出律师函,同时针对案涉征收项目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逐一核实征收文件的合法性。通过信息公开,律师拿到了关键材料,案涉项目涉及两个征地批复。
第二步:针对征地批复,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批复本身不直接决定补偿金额,但它是征收行为的"源头"。律师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两个批复向省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这正是"以程序换空间"的策略:征地批复一旦进入复议程序,省政府就必须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与征收方平等对话的筹码。
第三步:省政府介入,镇政府松口
复议启动后,省政府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发现征收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最突出的一点:整个征收过程中,老李从未被充分告知,知情权受到了严重侵害。
省政府本着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主动协调,要求当地镇政府与老李进行沟通协商。
"省里出面了,镇政府的态度不一样了。"老李说。
针对村集体的不认可,律师依据2025年5月1日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指出:老李户籍在本村,以本村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与村集体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关系,依法应当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律师把证据交到省里,省里指导镇里,镇里再去做村里的工作,一层推一层,把这个'死结'给解开了。"龚河会律师总结道。
三、补偿提升至520万:村集体认可成员身份,春节前拿到首笔近300万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村集体召开成员大会,认可老李户内成年成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老李一家依法获得宅基地权益补偿;补偿金额从最初的200多万提升至520万,提升近300万元;春节前签订协议,老李一家拿到首笔近300万元补偿款,过了一个踏实年;今年5月底,全部尾款到账。

广东宅基地征收案-老李向盛廷律所凤长俊、龚河会律师团队赠送锦旗
事后,老李给盛廷送来锦旗,他说:
"谢谢龚律师,谢谢盛廷律所。我不是要讹谁的钱,我要的就是一个说法。没有你们,这条维权的路还不知道要走多久。"
四、律师感悟:以程序换空间,让省政府介入审查
龚河会律师说:"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律师起到的是一个'矛'的作用。不是被动防御,而是主动出击。针对征地批复提起行政复议,表面上看并不直接决定补偿金额,但它让省政府得以介入案件,让征收方的行为受到实质审查。这就是法律程序的意义:在行外人眼里,每一个看似'绕远路''不相干'的程序,都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通道。"
五、常见问题解答
(一)问:在村里生活了几十年,征收时能被认定为"外村人"吗?
答:不能简单以迁入时间否定成员身份。根据2025年5月1日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需综合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是否以本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等因素。长期在本村生产生活、以本村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依法应当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收方不能仅因当事人非"土生土长"就否定其成员身份和相应补偿权益。
(二)问:征收方不认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拒绝给宅基地补偿怎么办?
答: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建议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收集证明长期在本村生产生活的证据(宅基地审批手续、承包合同、户籍证明、生活缴费记录等);第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明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文件;第三,针对征收批复等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促使上级政府介入审查;第四,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主张成员身份认定。建议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行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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