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关键词:无证房 违建 责令拆除
本案焦点问题: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农村无证房,面临拆迁却遭遇违建认定,被责令拆除,村民该如何维权?
代理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潘金忠 龚鹏菲
林先生等5户村民生活在福建厦门的一个渔村,以捕鱼为业,在本村有合法房屋用于居住,近期因建设滨海景观道路面临拆迁。
如果是正常的征收,合理地给予村民们补偿,保障他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倒也没啥可说的。但是一些村民的宅基地以及房屋因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无证”,被认定为违建,被责令拆除,情况就变得不妙了。
2021年1月,林先生等5户村民委托盛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案由潘金忠、龚鹏菲两位律师承办。
历史遗留的渔村无证房
渔村的无证房从何而来?没有无缘无故的“无证”,有的是说来话长的背景。
早些年,这个渔村是有在做宅基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的相关工作的,后来在零几年时,因禁止捕鱼的政策,村民们反应强烈,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导致村委会工作停摆。这期间很多村民申报宅基地建房,因村委会原因,经过审批但最终没有获得权属证书,无证房就这么遗留至今。
大多数无证房几乎都有着相似的境况:平时没事的时候无人注意和搭理,一遇到拆迁就容易被以“拆违”代拆迁。从征收方的角度来说,对于真正的违建房屋,确实是不应当给予补偿或者少给补偿的,查处治理违法建筑也是征收部门的职责所在,无可厚非。毕竟,如果连违法修建的房屋也给予和合法建筑同等的补偿待遇,那对于其他合法房屋的老百姓是大大的不公平。
如今福建厦门的这个渔村,因为附近的海岸线要修建景观和道路,村里面临征收拆迁。此时,房屋无证的村民们收到了区城管局作出的《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被告知所建的房屋没有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责令拆除违法建筑。
这些房子是村民们唯一的住处,如果真的按照违建拆除,村民们岂不是要流离失所?有一个问题必须思考:无证的房屋一定是违建吗?无证的房屋只有拆除一种处理方式吗?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用朴素的情感来想这个问题,也会觉得如果把因为历史原因没有办证的房屋简单直接认定为违建、直接就拆除,实在是太不近人情、太不合理了。法律规定是道德的底线,更不能脱离这种人情伦理,否则法律的存在非但不能保障人的权益,反而成为了桎梏人的枷锁。
历史遗留无证可补办手续
潘金忠律师:“这些房屋都是建在经审批取得的宅基地范围内。就算因为历史遗留原因,村民们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如果村民的房屋应该办规划许可证而没有办,只要建房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是可以补办相关批准手续的。”
也就是说,无证的房屋并不必然就是违法建筑,比如本案中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产生的村民无证房;无证的房屋也并不是就只有限期拆除这一条解决道路,没有证照但是符合规划的房屋,是可以补办相关规划许可手续的。
明明有无证转有证的合理解决路径,如何就非要拆除房屋让老百姓无家可居呢?房屋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所在,政府部门在房屋处理的对待上,无论如何不能简单粗暴。
为了帮助当事人解决“无证”的历史遗留问题,两位承办律师还向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区政府、城管局、街道办、村委会等各个部门提交了一个申请——《关于XXX村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认定处置暨改正申请》。
申请书中,承办律师这样阐述:“村民的相关手续因当年村里发生群体性事件,村委会无法履行正常的行政管理职能而遗失。村民建房建设用地的取得符合法律规定,规划用途也不违反土地利用和城乡总体规划。现在村民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责令拆除,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对村民房屋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处置,并作为区城管局是否应当拆除房屋的事实依据。”
责令拆除决定书的违法点
潘金忠、龚鹏菲两位承办律师积极应对相关部门作出的违建认定及拆除程序,分析判断区城管局作出拆除决定存在违法,随后向区城管局的上一级市城管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潘金忠律师:“责令拆除的决定,首先在送达上存在问题。区城管局是在《厦门日报》报纸上进行的公告,没有送到村民手中,也没有在村民家张贴,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区城管局有村民的具体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存在不能直接送达的情况,且村民的房屋具体位置也很清楚,完全可以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
现在看报纸的人已经很少了,尤其是这种报纸的狭小角落,更难以为人所注意到。我们几乎可以合理怀疑,用这种公告的方式,是相关部门不想让村民知道责令拆除决定书的存在……
潘金忠律师:“区城管局没有查清楚村民的房屋是否属于可以补办手续的情况,也没有给村民补办手续的机会,直接责令拆除,属于明显超过必要的行政处罚限度,加重了对村民的处罚,违反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是应当撤销的。”
承办律师的观点获得了复议机关的认可,作为复议机关的市城管局最终作出了复议决定:撤销《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在复议决定书中,复议机关如是说道:“村民的房屋仍有取得相应审批手续的可能性,相关部门迳行判定‘房屋属于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违法建筑,并作出责令拆除决定,认定村民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主要证据明显不足。”
这是承办律师提起法律程序的一步胜诉,更是5户当事人维权的一次获胜。保住了房屋不被拆除,一家人正常的生活才能继续,后续的拆迁也才能有更多的机会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
(案件来源:202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