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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 | 棚户区改造套路深?房屋被强拆后,居民反被开发商告上法庭
已被浏览19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4/09/12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在过去的十余年之间里,棚户区改造规模之大、推进速度之快,无不令人咋舌。但本是保障性安居建设工程,由于涉及开发商、居民个人以及政府等多方利益主体,在利益推进的过程中,也不免有一些乱象滋生。


来自广东深圳的叶先生就因为棚户区改造在房屋被强拆且补偿安置未落实的情况下,反被开发商反咬一口告上法庭,一时引发不小的争议。还好在盛廷律所赵丽雅律师、于敏律师(实习)的帮助下,法院驳回了开发商的起诉,让他不至于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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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妄之灾


“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曾被称为“中国棚改第一难”。之所以有这样的称号,是由于该地块形成于深圳原特区管理线和行政区划未完全重合的区域,是管理上的“真空地带”。据报道称,该区域是深圳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安全隐患的“高危区”,也是改造的“难点区”。


2016年,广东深圳的叶先生得知了相关部门对“二线插花地”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当地的居民一样,最开始的时候,叶先生对这项工程的推进和即将建设的新社区充满期待,为能够从破旧的棚户区搬入现代化住宅感到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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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想到事情很快发生了转变,不同的利益诉求和预期引发了叶先生和对方的矛盾。在城市更新的浪潮中,开发商和征收方一方可能更追求项目的进度和经济效益,希望快速推动拆迁和建设,以期完成改造目标。而对于像叶先生这样的普通居民来说,补偿是否公平、安置是否合理才是他们关心的头等大事。


因为补偿的问题,双方各执己见,叶先生认为补偿太低不愿签订协议,而征收方则认为叶先生作为棚改项目的被搬迁人,要求太高。

 

2018年4月,叶先生的房屋被相关单位违法拆除,叶先生也因此失去了生活来源。从2018年到2021年期间,生活困难的叶先生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补偿安置,可最终,相关部门也没有对叶先生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叶先生更是没有获得任何补偿。在叶先生走投无路之际,为了安抚叶先生,开发商给叶先生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案。

 

这个方案是这样的:先是由开发商出面,以借款名义给叶先生预付一部分补偿款,保障他房屋被强拆后一段时间内的生活,等到征收方和叶先生落实了补偿安置,再从叶先生的项目搬迁款中扣除这部分的借款。如此一来,叶先生可以暂时度日,也可以慢慢和政府达成补偿安置。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叶先生给开发商打了《收条》。

 

2020年到2022年两年时间里,叶先生先后收到了四次开发商的预付补偿款共计17.3万元,叶先生原本以为遇到了雪中送炭,没想到没过几年,竟然被开发商告上法庭要还款。

 

居心叵测

 

开发商把叶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叶先生还本付息。在起诉状中,开发商用上了“被告(叶先生)诉求远超棚改项目补偿安置标准且没有法律依据”“被告一直未能与政府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以致原告的债权实现不了”等措辞,把不签订协议的锅完全甩给了叶先生。

 

而事实上,叶先生多次向相关单位申请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但是因为补偿无法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才迟迟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笔款项实际性质也是开发商预付的补偿款,最后他却还要被以欠钱不还的名义告上法庭,叶先生当真是有苦说不出。

 

细想开发商的一通操作,先是好意预付部分补偿款给叶先生稳住局面,后面又欠款不还为由起诉让叶先生退回补偿款,要不是亲身经历,叶先生也觉得不可思议。这种套路简直能让人“钱房两空”,最后只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乖乖拿征收方开出的补偿价格,再无反抗之力。

 

思忖再三,叶先生决定委托律师,因为他的案件相当复杂,虽然开发商起诉他是个民事诉讼,但是毕竟涉及到行政机关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法律关系,为此,他找到了从事征收拆迁领域业务的盛廷律所。

 

绝境逢生


盛廷律师接到案件后认为,虽然表面上是民间借贷,但起因是征收中遗留的历史问题,债权无法实现,是因为相关单位从来未向叶先生进行补偿安置,这并非是叶先生之过错。


而叶先生之所以未签订协议,是因为补偿无法保障其原有的生活水平,这是相关单位未完成工作的原因导致,应当先行由相关单位解决补偿安置的前提问题。因此,这根本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因此法院应该驳回开发商的起诉。


向开发商预支部分补偿款本是权宜之计,难道真要被征收人为相关单位未依法履职而买单?这样的代价未免太过惨痛。


最终法院判决认为,从之前的《承诺书》和《收条》的内容来看,可以看出开发商向叶先生支付了17.3万元用于解决被告(叶先生)的生活困难,但文件也明确约定了叶先生返还款项的前提是叶先生取得了拆迁补偿款,而叶先生确实没有取得补偿款项,因此该条件未成就,最终法院驳回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也让叶先生免于在未拿到补偿款之前欠下并归还所谓的债务还附带利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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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结局


虽然叶先生眼前的问题暂时得以解决,但是他的补偿款的问题依旧是悬挂在他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由于签订了所谓的借条,补偿款一旦到位,开发商还有可能会一纸诉状将叶先生用同样的方式告上法庭……


这样的案子原本是一个无解的谜题,借条就像是铁钉一般钉在叶先生的“死穴”,有幸遇到了专业做征收拆迁的律所,遇到了从事征收拆迁业务多年的赵丽雅律师,结合丰富的行政诉讼办案经验以及盛廷律所不放弃委托人的信念,将一个“死结”解开。


未来,盛廷律师还将继续与叶先生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其补偿款落实情况,如遇风险,定出手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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