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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 | 官司“输了”,补偿却赢了!十年拆迁拉锯战,盛廷律师以打促谈,盘活拆迁僵局
已被浏览5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6/01/09

导读:一场长达十年的拆迁僵局,一份迟到十四年才被发现的征地批文,一场因“超过时效”而败诉的官司……当这些元素叠加,你会认为维权失败了吗?然而,结局出人意料:当事人最终拿到了满意补偿。这场看似“败诉”的官司,为何能让当事人成为“赢家”?关键在于盛廷律师团队“以打促谈、边打边谈”的策略——将法律程序化为谈判筹码,最终在法庭外盘活僵局,让公平落地。

 

棚户区改造圆满拿到拆迁补偿-盛廷律师精选胜诉案例.jpg


十年拆迁,难破的僵局


2024年夏末,山东某社区的公告栏里,贴出了一张新的公告。公告称,将于半个月后召开居民会议,表决收回最后五户居民的土地使用权。张先生站在公告前,感觉周遭蝉鸣都静了。


在他身后,这个位于城市边缘的社区早已不复旧貌。自2015年6月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启动拆迁以来,原本紧密相连的院落被推倒,邻居陆续搬离,只剩零星几户孤岛般散落在瓦砾与荒草间。张先生一家、他年过八旬的婶婶一家,以及已故祖母郑老太太留下的老宅,都在这最后的五户之列。

 

张先生始终觉得自己并非拒绝改变,只是无法接受那个让他们“生活水平大幅降低”的补偿标准。十年间,他们没签协议,没领补偿,成了项目方眼中最难啃的“钉子户”。

 

十年,像一场漫长的对峙。实际上,自2019年起,随着周围改造完成,这片区域已逐渐融入新城区,但张先生等人的补偿问题却彻底陷入停滞。“从2019年到2024年,征收方就没再找张先生去协商,双方形成了这种僵局的状态。”参与承办该案件的实习律师陆吉芬说。这种僵局,甚至在社区居委会召开会议声称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然无解——那只是一次没有结果的形式性会议,反而让张先生感到更大的紧迫与无助:有人贴公告,却无人真正解决问题。

 

律师介入,寻求破局方案


社区居委会再度公告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张先生不愿再继续等待了,他选择委托北京专业的征收拆迁律师维权,本案交由钟常鸣律师翟祎律师、陆吉芬律师(实习)主要承办。

 

“他(张先生)需要我们律师去打破这种僵局状态。”陆吉芬说。主办律师钟常鸣在介入后分析道:“他的诉求很明确,就是要一个合法、合理的补偿。而我们的核心策略,就是通过专业的法律程序,打破长期以来的僵局。

 

钟律师说:“接手这个案件后,我们确定的承办思路就是以程序推动谈判,而非直接进行对抗性诉讼。这个案子拖得太久了,当事人也从未见过任何征收公告,这意味着前期程序很可能存在瑕疵。因此,我们第一步并没有立即起诉,而是选择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收文件,为后续可能的协商、复议或诉讼奠定基础。”

 

为了摸清这片土地的“身世”,律师团队申请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申请指向了一份关键文件——2010年8月山东省政府发布的征地批文。这份十四年前的批文,正是当年征收的法律起点。然而,张先生一家却表示从未有见过该文件。

 

“征地批复是在2010年作出的,但是实际的拆迁的征收工作启动是在2015年,所以我们凭借经验来看,这肯定是有问题的”,实习律师陆吉芬说。

 

以这份批复为靶心,盛廷律师代表张先生等人等人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这份“迟到发现”的批文。省政府在审理后,于2024年12月作出决定:驳回申请。理由简洁而强硬——超过法定复议期限。

 

棚户区改造圆满拿到拆迁补偿1-盛廷律师精选胜诉案例.png

 

省政府认定,相关《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早在2010年9月就已在社区村务公开栏张贴,当事人应当自那时起就知道该批复内容。即便当时未被告知复议权利,从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保护期也只有一年。2024年才提起复议,实在太迟了。然而在律师和当事人看来,那份所谓的“公告”张贴照片,只能证明文件曾短暂出现,无法证明其有效传达。

 

对于这样的结果,盛廷律师团队自是不服。根据律师团队的承办方案,2024年底,盛廷律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省政府的驳回决定。

 

诉讼开庭前,案件惊现转机


在等待开庭的前夕,转折开始出现。征收方主动找到了其中一位当事人,并迅速与其达成了协议,补偿款当日到账。这位委托人的问题在开庭前一周便得以解决。然而,这却让剩下的委托人陷入了更深的焦虑。“在出庭的前两天,当事人其实是非常担心案件的走向,当时征收方并没有找他去谈。”陆吉芬回忆道,“这个撤销征地批复的被告是省政府,也给了当事人很大的压力,他更担心自己成为‘最后一户’,被彻底搁置。”

 

为此,翟祎律师在开庭前与委托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分析。“我们告诉他,这场诉讼本身是一种手段,是打破僵局、迫使对方回到谈判桌的工具。我们最终的目标不是那一纸判决,而是谈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翟祎律师的这番解释,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紧张情绪。

 

2025年4月15日,案件开庭。庭审围绕的核心,依旧是那个冰冷的时间数字:2010年。被告方提供了张贴公告的照片、证明人等证据,力图构筑一个“程序早已完成,权利早已告知”的法律事实。盛廷律师则竭力辩论,强调当事人长期不知情,且征收项目拖延十年未妥善解决补偿问题本身就不合理。

 

然而,法律对时效有着严格的刚性。2025年5月,一审判决下达: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认定,2010年的公告张贴行为合法有效,原告行政复议申请确已超期。

 

从表面看,这条法律路径走到了尽头,似乎“输”了。

 

但故事的走向在此刻发生了微妙的转折。法律程序的启动,像是一块投入静湖的石头,涟漪早已扩散。就在行政诉讼一审开庭前后,征收方主动找到了张先生等人。

 

胜诉与否,不如切实的补偿利益


多年的僵局,在法庭外开始松动。谈判桌上,双方不再只是抽象地争论“合不合法”,而是具体地核算房屋面积、商讨补偿方式、规划安置未来。法律程序中梳理出的产权关系、程序瑕疵,乃至诉讼本身带来的压力,都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谈判筹码。

 

2025年4月8日,诉讼开庭前一周,张先生与征收方达成协议,补偿款当日到账。


2025年4月15日,庭审结束后不久,另一户当事人也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获得了满意的补偿。

 

这场持续近十年的漫长等待,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画上了句号。“他非常感谢团队,”陆吉芬说,“因为从2019年周围改造完成后,就再也没人主动找他谈过。是律师的介入并启动法律程序后,才重新撬开了协商的大门。”

 

一份十几年前的批文,因时效问题无法被推翻;一场针对行政决定的诉讼,以败诉告终。然而,当事人最初的核心诉求——拿到合法合理的补偿,却在这个过程中意外地、也是必然地实现了。

这不是个例,反而是征收类案件中的常态。

 

在征收维权领域常见却容易被忽视的真相是,法律诉讼的目的,有时并不在于赢得一纸判决,而在于打破僵局、重启对话、创造谈判空间。复议和诉讼程序,则是通过法律程序的推进,能迫使各方重新审视案件,给老百姓和行政机关创造平等对话的机会和可能。

 

因此,专业的法律行动,其最高价值往往在于:它为久拖不决的纠纷,搭建了一个势均力敌的“谈判桌”,并最终在庭外,让老百姓的合理诉求,真正实现从“法律上可能”到“现实中落地”的公平正义。

 

对于权利意识日益增强的老百姓而言,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维权,是手段而非目的;法律,是工具也是语言。当补偿谈判陷入死胡同时,及时、专业地启动法律程序,往往不是关上了协商的门,而是用法律的钥匙,打开了一扇新的窗。问题,在法律的框架内获得一个公平的解决。

 

法律的胜利,未必总体现在裁判文书的胜诉上,而是体现在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切实的维护和补偿。征收这场漫长的博弈,终点可能不在法庭之上,而在实现公平的那个天平重新归位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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