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征地拆迁中,征收方跳过协商、评估送达、催告等法定流程直接强拆房屋,不仅强拆行为会被法院确认违法,还将承担高额行政赔偿。本案为(2026)青行赔终6号青海高院终审判决,村民房屋被政府违法强拆,一审判赔79万,双方均上诉后,二审直接改判总额1277964.71元,额外支持安置补助、利息损失。本文结合完整案情、法院裁判要点、法律依据,拆解强拆维权关键规则,为被征收人提供可直接参考的维权思路。

一、案件完整案情
(一)征收背景与强拆经过
2024年青海某县、镇政府推进文体中心公益项目征收,村民王某某房屋划入征收范围。双方长期未能达成补偿一致,征收方单方面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仅核定房屋补偿43.9万余元。在未完成补偿协商、未依法送达评估报告、未履行催告、听证等法定前置程序的前提下,两级政府直接对王某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二)前期维权流程
王某某起诉至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两点:①确认县政府、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②撤销案涉《征收补偿决定书》。
当事人向两政府提交行政赔偿申请,均被不予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王某某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曹广、马佳俊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赔偿一审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政府赔偿79万余元。
(三)双方上诉理由
征收方(县政府、镇政府)上诉意见:政府提交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主张应当以该评估金额作为损失认定标准,请求二审改判降低赔偿数额。
被征收人王某某上诉意见:一审酌定屋内物品损失偏低,遗漏足额住房安置补助费,现有赔偿不足以弥补全部财产损失,请求调高安置补助、增加赔偿总额并支持利息损失。
二、二审案件基础信息
案号:(2026)青行赔终6号
审理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二审
原告:王某某(被征收人)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某镇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曹广、马佳俊
双方诉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重新核算房屋、附属物、安置、搬迁、过渡费等全部损失,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三、二审法院核心裁判观点
(一)争议焦点:违法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合法认定
案涉项目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征收,赔偿标准应当严格参照当地官方《征地拆迁补偿方案》,足额覆盖被征收人房屋、附着物、安置补助、搬迁过渡等全部直接损失。
(二)政府提交的评估报告依法不予采信(关键裁判规则)
评估配套补偿评价表中,拆迁单位、被拆迁人、评估人员签章、日期全部空白,材料形式存在重大瑕疵;
征收方全程无法提交证据证明已将评估报告、补偿评价表送达王某某;
未送达评估报告直接剥夺被征收人申请复核、重新鉴定的法定权利,评估报告不具备合法效力,不能作为损失核算依据。
(三)强拆后举证责任倒置,政府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举证规则:因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行为导致房屋灭失、被征收人无法举证房屋面积、财产损失的,举证责任由政府承担。
本案房屋已被彻底拆除,现场灭失无法二次评估,征收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评估、清点、送达证据,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一审安置补助费认定错误,二审全额纠正
一审仅认定18万元安置补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结合家庭人口、征收补偿方案核算,王某某合法住房安置补助费应为664020元,二审予以全额调整纠正。
(五)违法强拆赔偿需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政府违法拆除占用当事人财产,自房屋被拆次日起,应当以全部赔偿总额为基数,按照央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不计复利,直至赔偿款实际付清。
四、终审最终胜诉判决结果
撤销一审79万余元行政赔偿判决;
判令县、镇两级政府在判决生效60日内,一次性支付王某某各项赔偿合计1277964.71元;
款项包含:房屋及附着物赔偿金、土地补偿款、过渡费、搬迁费、足额安置补助费;
以1277964.71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8日(强拆次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支付对应存款利息;
驳回双方其他超出法定范围的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五、本案三大维权法律要点
要点1:未送达的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补偿、赔偿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明确要求,征收部门必须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并告知复核、鉴定权利。无送达证据、材料签章空白的评估报告程序严重违法,法院直接不予采信,征收方不能以此压低赔偿金额。
要点2:政府违法强拆后,举证责任完全倒置
房屋被行政机关拆除灭失,被征收人无法留存面积、财产证据,法律直接将举证义务分配给政府。政府无法提供完整评估、清点、送达、拆除记录的,法院将采纳被征收人合理损失主张,足额判赔。
要点3:违法强拆赔偿包含五大类款项,还可主张利息
合法赔偿范围:房屋主体价值、附属设施、土地补偿、搬迁费、过渡安置补助费;同时,因政府长期占用资金,被征收人有权主张自强拆之日起的法定存款利息,弥补资金占用损失。法律底线:违法强拆的行政赔偿总额,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
六、普通被征收人拆迁维权实操建议
第一,征收阶段留存全部书面文件:征收公告、补偿方案、沟通录音、评估报告签收记录,无签字、无送达的评估材料拒绝认可;
第二,遭遇未协商、未催告直接强拆,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固定现场,立即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第三,确认强拆违法后,书面提交行政赔偿申请,行政机关不予答复、拒绝赔偿的,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四,一审赔偿金额偏低时,及时上诉,重点主张足额安置补助、屋内物品损失、资金占用利息;
第五,委托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梳理证据、核算全部损失,针对评估无效、举证不能等核心抗辩点提交法律意见。如遇此类情况,可拨打400-008-3455咨询盛廷律师事务所专业征拆律师。
七、全文总结
本案清晰印证:征收方不走法定程序违法强拆,无法依靠无效评估报告降低赔偿,举证不能将承担全部不利后果。一审仅判79万赔偿,二审纠正安置补助认定后,赔偿总额增至127.8万余元。
对广大被征收人而言,遇到不合理补偿、未经法定流程强拆,无需妥协退让,可通过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程序,依法主张房屋、安置、搬迁、利息等全部损失,法院会依据举证规则与征收补偿标准作出公平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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